為加強互聯網法院建設,進一步發揮互聯網法院司法便民利民、公正高效便捷解紛、強化網絡空間依法治理、服務保障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功能作用,最高人民法院10月11日發布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》(法釋〔2025〕14號,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對互聯網法院案件管轄范圍作出調整完善。《規定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《規定》共4條,明確了互聯網法院的案件管轄范圍、協議管轄規則、上訴審理機制等重點內容。此外,《規定》還對互聯網法院的指定管轄、協議管轄、案件上訴機制等問題作出規定,相關內容與《2018年規定》總體保持一致,確保互聯網法院管轄調整有序銜接、穩妥推進。
(來源:最高人民法院網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