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0月8日,阿聯酋內閣頒布2025年第(102)號決議,對2020年第(20)號內閣決議中有關經濟部服務費用的部分條款做出修訂,新條款于2025年11月15日生效。
主要變動如下:
?在阿聯酋國家計劃下注冊的中小企業,商標服務費用享50%減免;
?商標有效期最后一年內續展的官費由1,790 USD下調至1,580 USD,到期后六個月寬限期內續展官費由2,000 USD下調至1,790 USD;
?異議復審官費調整:異議人對異議決定提起異議復審的官費由2,055 USD調整至約1,030 USD。被異議人異議復審官費維持不變,即2,055 USD;
?注冊商標撤銷申請官費由2,740 USD調整至2,055 USD;
?新增一日商標審查服務:支付約620 USD加急費用,即可在24小時內獲得審查結果;
?新增地理標志及證明商標注冊申請服務,官費為1,790 USD;
?新增駁回復審官費約1,370 USD;
?新增向商標局提交涉嫌商標侵權投訴官費約620 USD。